关于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

国卫办宣传函〔202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在2021-2025年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李程、姜玉冰

电  话:010-68791549、68791523、68792501(传真)

邮  箱:xcsjkcj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代章)

2021年11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提高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主要思路。按照分类指导、分众施策、分级负责原则,将工作重心由“健康扶贫”转向“健康促进”。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人口和脱贫人口为重点,在脱贫地区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期末(2025年),以省为单位,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比“十三五”期末(2020年)提高不少于5个百分点,无脱贫地区的省份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积极作用,为脱贫地区健康促进提供支撑。完善国家级、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发挥专家积极作用,开发、审核健康科普材料,支持脱贫地区健康科普工作。建设国家级健康科普资源库,结合实际建设省级资源库,规范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强化针对脱贫地区的优质健康知识供给。鼓励将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和各省份举办的健康科普相关赛事的优秀成果免费提供给脱贫地区使用。

  (二)继续抓好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把健康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1.健康教育进乡村。继续用好农村广播、文化大院、标语口号、文艺演出、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种平台,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针对村民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宣传栏(或宣传墙)、举办讲座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   

  2.健康教育进家庭。结合脱贫地区实际,总结、优化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中形成的一家一张“明白纸”、一家一个“明白人”、一家一份实用工具和个性化健康教育处方等有效经验和做法,宣传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科学健康观,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必备健康技能,合理用药,科学就医,营造健康家庭环境,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逐步推进“健康知识进万家”,2021-2022年在山西、福建、贵州三省开展试点,2023年在全国推开,依托计生协骨干会员,通过新媒体小程序向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推送、健康信息查询等服务。    

  3.健康教育进学校。鼓励脱贫地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持续开展健康学校(幼儿园)建设。为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提供技术支持,向学生讲授合理膳食、食品安全、适量运动、科学洗手、用眼卫生、科学用耳、口腔健康、传染病防治、自救互救、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等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持续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巩固培养骨干力量。在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省、地市、县各级健康教育骨干队伍。省级依托国家级、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统筹制定本地区健康教育骨干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开发培训材料,市、县抓具体落实。乡、村级继续依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计生协骨干会员等各方力量打造基层健康教育骨干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健康教育志愿者团队。充分发挥定点帮扶、“组团式”支援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西藏、新疆等地区的医疗人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优势和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提高本地区医疗队伍的健康教育水平。

  (四)大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群众获得感。结合脱贫地区实际和特色,采用切实可行的综合性措施,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自己健康第一责任,将疫情期间形成的好做法、好习惯、好经验长期坚持下去。要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活动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作为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和丰富健康文化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健康县区(原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幼儿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

  三、有关要求

  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已经纳入“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体系。各地要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脱贫地区健康促进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制定计划,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各省份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并向脱贫地区倾斜,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鼓励地方将群众参与健康促进活动纳入乡村治理“积分制”范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宣传司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负责具体协调和督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为各地提供技术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履行本领域健康促进与教育职责,科学配置现有项目资源和力量,支持脱贫地区健康促进工作。

  各省份可自愿报送在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择优宣传推广。

附件: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清单(2021—2025年)

(来源:宣传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