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荣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盖英群女士,省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王洪波先生、待遇保障处处长李伟光先生,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王京波先生,介绍山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群众异地就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一起来看一段动画小视频,了解一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下面,请左毅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左毅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山东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山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关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口流动性、交通便利性不断增强,异地就医需求大幅增加,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够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垫付报销费用的压力和来回跑腿手工报销的麻烦,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七年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出要求,省委、省政府连续多年将其纳入重点民生实事。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于方便我省群众异地就医和外省群众来鲁就医,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努力提升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体系。可以概括为“简、通、消、放、降、惠、提”。“简”就是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此前多种分类、多种政策整合为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两类;“通”就是开通自助备案服务,基本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备案模式,跨省急诊抢救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消”就是取消备案证明材料,全面推行承诺制,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申请、即办理”;“放”就是放开异地就医医疗机构限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即可在就医地所有联网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降”就是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将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到10%以内“惠”就是升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今年1月1日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门诊结算前或者住院5天之内补办备案,提供相关证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等;“提”就是统筹考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支持基层就医,今年出台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12条措施,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促进群众基层就医。

二是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一方面,不断扩大就医类型覆盖范围。自国家启动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试点以来,我省结合人口大省、医疗大省等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立后优的原则,先行先试、加快落实,实现了从省内到省外、从职工医保到城乡居民医保、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险、从住院费用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全覆盖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实现了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全覆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目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按照能纳入尽纳入的原则,不断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数量,增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可及性。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开通住院联网定点医疗机构4205家,在全国率先实现具有住院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开通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800家,实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980家,开通数量居全国前列。

三是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保障措施。重点建立起信息化支撑保障、政策调整联动、区域协同配合3项机制。信息化支撑保障方面,统一异地就医接口规范,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对接的标准化程度;搭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监控平台,加强网络、设备、系统等技术全链路监控,确保结算的及时性、稳定性、安全性。政策调整联动方面,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只要政策调整,都做到第一时间升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展医疗机构培训,确保第一时间按调整后的政策落地实施。区域协同配合方面,省内各市之间建立了省级统一组织、各统筹区分级负责的省市联动保障机制;省际间建立起信息共享、问题处置、基金监管等协同管理体系,注重强化医保经办信息省际共享、跨省直接结算问题协同处理和医保基金联合检查监管。

以上措施,不仅方便了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也方便了外省参保人员来我省就医。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异地就医备案756.13万人次,其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125.27万人次、省内跨市就医备案630.86万人次;共为我省参保人员直接结算1028.2万人次,其中,跨省直接结算319.79万人次、省内跨市直接结算708.41万人次;共办理外省参保人员来鲁就医直接结算217.8万人次。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集成、管理统一规范、业务协同高效、服务精准便捷、监管严密有力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同时,我们也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努力让群众享受更便捷、更温馨、更满意的医保服务!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王强荣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海报新闻记者

刚才提到,今年1月1日起,山东升级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能否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王京波

随着跨地区就业、旅游、探亲的大量增加,突发的异地就医越来越多,以往由于参保人员没有事前准备,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常常无法直接结算。为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解决参保人员实际需求,我省推出一批新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人员如果有突发的异地就医需求,可以补办备案。异地长期居住补办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可往前提5日,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门诊结算前或者住院5天之内补办备案,即可进行直接结算。临时外出就医补办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结算前完成补办备案的,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二是因急诊抢救未办理备案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跨省急诊抢救就医时,经常无法及时办理备案。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新政策规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选择“急诊住院”,参保人员结算时视同已经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进行直接结算,以减轻参保人员突发就医时的负担。

三是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外伤进行就医时,常常由于医疗机构无法认定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而让参保人员先行自负医疗费用,待外伤责任认定完毕后,再办理手工报销,造成参保人员“垫付跑腿”。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在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如实上传参保人员外伤就医情况,办理直接结算。

四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回参保地就医的,按规定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进一步满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往返时的就医结算需求。

 

中宏网记者

请问,在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中,省卫生健康委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盖英群

无论是异地就医结算还是本地就医结算,都与医院端服务紧密相关。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将智慧服务作为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就医流程设计,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2022年,组织实施《医院智慧服务十条措施(2022年)》,从预约诊疗、预约检查、诊间结算、床旁入院、床旁出院等十个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重点环节进行突破。2023年,持续聚力解决群众健康服务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将床旁结算纳入重点攻坚事项,并进一步连通财政电子票据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从入院登记到出院结算的“一站式”全流程办理。患者通过手机或在病区护士站就能完成出入院登记、押金缴存、费用查询、医保结算、出院缴费、电子票据打印等,用医保卡、支付宝、微信或者银行卡就能进行缴、退费,减少了住院患者在非诊疗过程中的消耗和窗口工作压力,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提高了患者出入院办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截至2023年6月,山东省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床旁入院和床旁出院实现率分别达到72.94%和88.24%。仅2023年6月,14家省属综合医院就办理床旁入院60572人次,床旁出院结算53804人次,切实提升了患者就医便捷性和满意度。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山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积极开展诊间结算、床前结算、多学科诊疗等工作,建立医务、医保、财务、门诊、信息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同时大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确保山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人口健康报记者

请问群众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需要做哪些准备,注意哪些事项?

 

王京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可以概括为11个字,即: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先备案”是指在异地就医之前办理备案或按规定补办备案,这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因为参保人员只有通过办理备案、选定就医地,才能将参保信息关联到就医地的医疗机构。目前,我省已经开通自助备案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各地市医保部门官网等渠道,随时、随地自助申请备案,而且免材料、免审核,即时提交、即时生效。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需要备案的包括离鲁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长期居住,而跨省急诊抢救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

“选定点”是指通过备案选定就医地后,参保群众可根据自己的就医需求,自行选择就医地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目前,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服务能力不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的联网医疗机构范围也不同。具体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等途径进行查询。

“持码(卡)就医”是指在异地就医及结算时,应出示医保码或社保卡,医保码就是医保电子凭证,这主要是为了便识别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对应的医保待遇。没有带实体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扫码设备支持的情况下,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简单说就是,异地就医时哪些项目、耗材、药品能纳入医保报销,按照就医地的目录和规定执行,而具体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能报多少,则按照参保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这与本地医保待遇结算有所不同。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为保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畅,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洪波

随着异地就医人次的增加,如何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保证直接结算成功率和顺畅度,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现,需要参保地、就医地、国家医保局三方系统的顺利对接,需要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支持匹配,需要网络传输的稳定保障。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网络运营商、参保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结算不成功。为此,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4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开展多轮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测试。我们多次组织业务人员,赴省内和省外各统筹区开展业务测试,全面验证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打通了异地就医结算通道,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率。

二是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错整治。对上级部门和就医地反馈的异地就医结算报错信息,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研究解决;对共性、集中报错,统一改造程序,优化系统功能,提升异地联网直接结算顺畅度。

三是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同治理。通过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及时处理结算中遇到的问题,减少参保人员等待时间。同时,积极推进参保地、就医地、国家医保局之间的医保政策、停机公告等信息的共享,及时向社会发布,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是广泛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统筹区官网和媒体等多种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普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流程、联网结算流程、联网医疗机构查询、报错反馈处理渠道等基础知识,提高政策和流程的知晓度。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提到,山东出台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12条措施,请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李伟光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是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就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省医保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 “健康守门人”作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双向转诊机制等关键环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12条政策措施,集中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从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上匹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医保定点签约服务,鼓励实行按人头付费,对服务质量高、医保基金使用规范的,可适度提高医保结算标准,同时,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二是从医保支付方式上激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诊疗服务,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对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和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政策倾斜,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基层病组(种)范围,推行同城同病同价,同时配合推动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促进县域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

三是从医保报销待遇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助力构建双向转诊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进一步减轻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取药。同时,对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慢性病、常见病、康复期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助力构建分工合理、运转有序的医疗服务机制。

 

新黄河记者

随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的不断增加,下一步,山东医保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左毅

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努力让群众异地就医更便捷、更满意。

一是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将更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联网结算范围,增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加强对联网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完善结算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提升直接结算服务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保障机制。强化信息网络保障,加强直接结算数据监测,确保结算网络连接畅通,巩固提升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成功率。深化区域协作,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检查监管,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

三是加快推进手工报销线上办理。对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提供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渠道,通过上传报销资料、线上进行审核的方式,便捷完成手工报销,解决“来回跑腿”的麻烦。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掌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同时,落实好医保支持基层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更加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王强荣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