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GLP)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认证的GLP机构予以公告(见附件)。
2023年7月1日之后批准的GLP机构认证信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药品查询”栏目及时公开,不再另发公告。
附件:药物GLP认证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2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94号公告附件.docx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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