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财务发〔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统一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经济数据质量,提升数据可比性和可利用程度,我们研究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规范》(以下简称《归集口径规范》),将《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与2001版和2012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项目进行匹配衔接,统一项目在医疗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以及住院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等财务相关归集口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将本地现行收费项目与《归集口径规范》中的项目进行匹配,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映射对接工作。

 

附件: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规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3年9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规范的通知》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规范的通知》,统一了医疗服务项目财务相关归集口径。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以下简称《项目技术规范》)的作用,做好与各地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衔接,统一医疗服务项目财务相关归集口径,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经济数据质量,研究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相关财务归集口径规范》(以下简称《归集口径规范》)。

 

二、文件内容

 

《归集口径规范》包括使用说明和正文2部分,正文总体框架包括《项目技术规范》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等9个要素。

 

《归集口径规范》将《项目技术规范》中的项目与各地正在执行的2001版和2012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进行了匹配衔接,统一项目在医疗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以及住院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等财务相关归集口径。《归集口径规范》首次在国家层面统一了医疗服务项目财务相关归集口径;有利于提升卫生健康行业财务类数据可比性和利用程度,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卫生健康行业财务类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于卫生健康经济政策制定和行业研究。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遵照《归集口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将本地现行收费项目与《归集口径规范》中的项目进行匹配,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映射对接工作。

 

(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