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

评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卫函〔2024〕2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1年起,我省开展了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评价推广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山东中医药大学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为进一步积极探索、深入推进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评价推广工作,我们制定了《2024-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4-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评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广,完善评价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在全省征集筛选一批特色鲜明、疗效显著的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整理开发一批中药秘方验方和炮制技术,保护利用一批中医药古籍文献资料,宣传推介一批医德高尚、在某一领域具有独特技法的中医传承人,构建具有齐鲁特色的中医药特色疗法工作体系,建立推广应用长效机制,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规范评价、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律,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立足中医药特色疗法活态传承的全链条、全要素,创新工作模式,助力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完善机制,激发活力。面向人民健康,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各方需求的中医药特色疗法工作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疗法持有人、持有单位、推广机构等各方积极性,激发中医药特色疗法应用的活力。

(三)系统集成,多元推广。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规范、疗效评价、推广应用、医保定价等方面,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类推进,构建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应用体系。

(四)赋能基层,惠及百姓。突出中医药覆盖全生命周期优势,挖掘整理推广简便易行、安全有效的中医药特色疗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人人享有中医药健康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1+16+N”中医药特色疗法应用推广体系

1.做大做强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分中心)。山东中医药大学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建设方案要求,建设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突出机制体制创新,高标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综合提升全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科学研究、创新发展、应用推广能力。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和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个分中心要发挥各单位优势,重点开展临床推广、产业转化和基层人才培训等工作。

2.加强市级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基地建设。在16市建设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基地,重点开展挖掘整理、师资培训、规范推广、科学研究、辐射带动等工作。各基地试点建设中医药特色疗法科室,推广适合本区域的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不少于20项,编写推广教材,录制培训视频,每年至少举办2期中医药特色疗法培训。

3.加快基层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站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各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基层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站,到2025年底,建设基层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站不少于80个,每站引进特色疗法不少于3项,培养能熟练掌握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二)持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

4.充实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库。深入挖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民间符合独创独有、传承有序、集成创新要求的中医药特色疗法,重点在齐鲁医派、名中医、专科集群中充实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库,每年不少于50项。

5.完善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标准。聚焦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推广性和独创性,完善项目评价标准,优化省市县三级指标体系,构建以主观评价、指标评价和循证评价为主体的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体系。

6.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全省中医药特色疗法专家库,每年开展技术负责人和调查员专项培训,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常态化、专业化。

 

(三)创新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模式

7.形成中医药特色疗法操作规范。按照全面反映技术优势、规范技术要点、便于推广应用的原则,完善特色疗法基本资料、技术细节、适应范围、使用禁忌等,让操作有规范、考核有标准、推广有依据。到2025年底,形成中医药特色疗法操作规范不少于50项。

8.建立中医药特色疗法师资队伍。结合当地重点推广的中医药特色疗法,形成专业技术好、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师资团队。通过集中培训、师承带徒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培训,确保基层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特色疗法操作规范。

9.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广模式。完善中医药特色疗法线上展示平台,丰富课程资源、开设网站和公众号,定期召开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推介会。持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体验活动,将中医药特色疗法送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每基地(站)每年不少于2次,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0.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科学研究。设立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中医药特色疗法专项,每年立项不少于15项,建立面向基层的中医药特色疗法循证研究平台,完成不少于3种中医药特色疗法的循证评价,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指导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理顺组织体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顶层设计,市县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各挖掘整理推广应用机构明确专门部室、组建专门团队开展日常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为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加强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合理确定技术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各级医疗机构加大对特色疗法推广应用的支持,在医院绩效分配、评先评优、人才培养等工作中体现倾斜。

(三)强化评估督导。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评估评价工作。各市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属单位)负责日常管理阶段考核和监督评估工作,建立管理档案,制定考核办法,引进考核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对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及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新闻报道和深度宣传,提高社会参与度与关注度,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