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为迎接2024年全国两会,集中展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进展、新成效,并展望检察机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新愿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联合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刘主任,欢迎您的到来!

 

[刘太宗]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综合履职”是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鲜明特色,您能简要介绍一下目前工作进展吗?

 

[刘太宗]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是指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2023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注重在人员专业化、职能综合化、办案多元化、机制系统化等方面下功夫,可以说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一是专业化基础更加夯实。最高检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提出45条检察举措,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要求等分别作出规定,为办案履职提供具体指引。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办案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目前,全国各省级院均已设立知产办,部分办案数量较多的市级院和基层院也设立知产办或专业化办案组。同时,通过制发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增设“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适用率”业务指标、积极落实“一案四查”机制、组织专题培训班和同堂培训、组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等方式,有力提升全国知产检察条线的办案能力水平。

 

二是高质效办案实现“三个变化”。按照应勇检察长狠抓办案的指示要求,坚持“强化自身办案”和“统筹指导、一体履职”两手抓,刑事惩治力度不断加大,民事行政监督成效显著提升,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探索,案件总量大幅增加,案件结构明显优化,综合履职持续深入推进。

 

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万人,同比上升53.3%;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240件,同比增加1.7倍,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00余件,同比增加7.7倍;立案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570余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汇聚合力。最高检贯彻落实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协同保护意见,加强在信息共享、业务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协作。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保护示范区评选和建设,首次联合表扬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修改。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评选。配合商务部做好涉外知识产权谈判工作,参加中国进博会虹桥论坛以及中国-东盟、中欧等国际交流,介绍中国检察工作成效。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落实协同保护理念,同频共振。知产检察朋友圈,越来越大、越来越广。

 

[主持人] 知识产权与文化繁荣密切相关。请问,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如何让人民群众吃上精神文化的“放心粮”?

 

[刘太宗] 文化关乎国本、国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加快建设文化强国,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全面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吃上精神文化的“放心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著作权是文化产业的灵魂,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必须依法严格保护。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强化著作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2500余人,同比增加1.7倍。从案件类型看,既有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案件,也有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案件。

 

 最高检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3批150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加强对下指导。例如指导山西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涉“剧本杀”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依法打击新兴文化领域侵权盗版犯罪,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剧本杀”行业监管,促进源头治理。

 

二是依法惩治文化领域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在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工作中,重点关注音乐作品、视听作品、摄影作品、文创产品等领域,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指导各地办理了一批涉著作权恶意诉讼监督案件。例如,最高检挂牌督办、组织办理某文化公司侵犯音乐电视著作权虚假诉讼案,涉及9省数千起侵权诉讼,刑事惩治与民事监督一体推进。

 

北京检察机关创建惩治恶意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综合运用司法裁判、行政裁决、知产舆情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某图片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的77个图片领域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发掘出一批在“中国布艺名镇”许村镇通过抢注花型著作权实施虚假诉讼的线索,对33个民事案件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全部再审改判,同步将涉嫌诈骗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加强重点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机关顺应把握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以知识产权检察履职保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产业领域的应用,支持文化产业体系技术迭代创新发展。加强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问题研究,最高检指导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推动完善保护规则。各地检察机关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方式,维护文化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江苏苏州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苏绣”的全面保护。

 

[主持人] 直播带货行业在最近几年蓬勃发展,但是直播带货销假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请问,检察机关在打击直播带货销假、维护商标权利人权利和消费者权益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刘太宗]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迭代更新,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也就是俗称的“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一种新兴快速发展的销售方式。与此同时,新业态新模式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直播带货“即时性”“受众广”的特点,通过“直播引流”“真假混卖”方式销假,不仅侵犯知识产权,也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需要加大惩治力度。针对直播带货销假,2023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体系化保护。相较于传统销假犯罪案件,直播带货销假犯罪具有隐蔽性强、链条化和跨区域特征明显、电子证据数量庞大复杂等特点,对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要求更高,在侵权商品认定、共同犯罪判断、犯罪数额计算等方面也存在难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侦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质量。例如,上海长宁区院办理的洪某设等58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检察机关结合犯罪团伙在管理上的公司化特征,紧扣犯罪方法中的“引流”特点,依法认定涉案人员构成共同犯罪,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建议,通过审查假冒知名品牌上游证据,追捕追诉30余人,实现全链条打击。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网络销假团伙往往涉案人员众多、分工细致、作用不同,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团伙成员的参与程度、犯罪行为、违法所得等因素,准确评价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将直播团伙负责人以及从事组织、管理等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认定为主犯,从严惩处,将参与程度较低、作用较小、获利较少的人员认定为从犯,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的人员依法适用不起诉,确保复杂共同犯罪案件处理罪责刑相适应。

 

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刑事处罚的涉案人员,及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防止处罚漏洞。例如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直播销假案件中,对老板及主要业务人员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的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及时将2人行政违法情况移送属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避免处罚漏洞。

 

三是积极开展诉源治理。直播带货销假案件涉及生产采购、平台上架、营销推广、终端销售和快递运输等多个环节,需要予以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对于办案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定行业合规指引等方式延伸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引导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促进行业治理。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从业主体法治意识,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主持人]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经济新业态,这些行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就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据我们了解,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与此密切相关,您能结合2023年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吗?

 

[刘太宗] 近年来,数字经济、知识经济、新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新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侵权违法犯罪行为也更加复杂多样,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也更加强烈和紧迫。

 

例如,《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著作权犯罪作了重要修改,增加了“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型”的犯罪。上海检察机关2023年办理的刘某生等人侵犯著作权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首例“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在著作权领域和司法实务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该案中,权利人飞利浦公司、通用医疗公司系世界知名医疗设备生产企业,为了保护医疗器械和医疗软件的正常运行,分别设置了安全认证系统、认证工具(俗称“加密狗”)等技术保护措施。刘某生、刘甲、刘某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制作或销售用于避开技术措施的加密狗,销售盗版医疗设备软件等作品,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2023年1月至2月,上海检察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先后对刘某旺及刘某生、刘甲提起公诉。同年4月12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七十万元至八万元不等。

 

办案过程中,最高检加强指导,上海检察机关分别从源头和下游销售环节对盗版“加密狗”、盗版软件的全产业链犯罪行为进行了审查和指控,通过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全链条打击新型犯罪,实现从制造源头到销售环节闭环惩治。依法能动履职,联合版权协会等单位发布《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规指引》,健全数字版权保护体系,共同促进行业治理,实现了对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和全流程的保护。

 

商业秘密属于企业的核心资产,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对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通过严厉惩治侵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350人,同比增加了1倍。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等科技创新密集型领域,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大。比如最高检指导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被害单位为相关领域高科技龙头企业,涉案技术价值达9亿元。

 

 又如,浙江检察机关2023年办理的某机器人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告人刘某从某机器人公司离职后成立新公司。为获取某机器人公司商业秘密,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昊通过给予原始股份、支付补贴等方式,先后利诱、拉拢某机器人公司原技术人员杨某伟等人跳槽到新公司工作,使用某机器人公司技术秘密,研发技术方案并用于新公司生产机器人事务。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围绕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认定等争议焦点组织专家论证,听取权利人方面技术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强化释法说理促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单位和各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主持人] 过去一年,虚假诉讼、“版权蟑螂”、“专利狙击”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恶意诉讼现象较为多发。据了解,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惩治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请介绍下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办理了哪些典型案例?

 

[刘太宗] 近年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围绕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诉讼也随之增多。在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意识增强,诉讼案件增多的同时,也伴随着恶意诉讼的现象。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中,行为人明知自己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无事实或者法律依据,仍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针对他人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恶意诉讼的直接后果是将不应当纳入诉讼范围的另一方当事人拖进诉讼程序,不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也破坏诉讼秩序、浪费诉讼资源,损害社会诚信关系。

 

针对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现象,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聚焦突出问题治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2022年7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权利滥用、虚假诉讼行为开展监督,加强对涉嫌犯罪线索的移送,积极参与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滥用诉权等突出问题的行业治理,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最高检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北京、浙江、湖南等地办理了一批恶意诉讼监督案件。除了前面提到的广东等地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涉及数千件判决的涉音乐电视作品系列虚假诉讼案、北京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的涉图片恶意诉讼77件案件、浙江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的涉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33件案件外,其他地区也办理了不少典型案件。

 

例如,最高检指导湖南监督纠正一起恶意抢注上市公司商标并提起侵权诉讼案,建议法院依法认定恶意诉讼并判处罚款,得到采纳,形成检法共治合力。无锡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发现一家企业明知不享有相关专利权利,为阻止竞争对手上市而故意提起侵权诉讼,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后依法向法院提出《风险提示函》,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判决驳回该企业诉讼请求、赔偿合理费用并在媒体发布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主持人] 您能否透露一下,今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有哪些重点?

 

[刘太宗] 2024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服务文化强国建设,聚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化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深化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深化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融入大保护格局,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我们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例如,因地制宜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人才力量配置,不断提升综合履职能力水平;做优刑事检察,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避免“坐堂办案”;重点加强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推动各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执行活动监督的路径方式;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专项工作;共同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主持人] 好的,今天我们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刘主任接受我们的采访。本场访谈是2024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的最后一场,感谢各位网友的持续关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