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政函〔2024〕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对《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

 

附件: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3月21日

 

(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