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推进
政务服务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对标改革,坚持法治化保障,坚持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改革,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持续简政放权,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及时调整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清单目录,动态编制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的衔接,及时清理、调整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事项,严防违规乱设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行政许可效能监管,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事权下放,根据全国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设置介入放射学项目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资格认定”事项下放,进一步细化明确下放内容、下放范围、监管责任,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配置办事系统,指导各区做好衔接落实。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在设立外资医疗机构准入、外籍医疗人员执业等领域争取创新政策突破。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清单管理,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的行政审批事项类型。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精准度和颗粒度,进一步细化办理情形、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消除模糊条款、兜底条款,加强环节管理,将标准和流程固化在线上线下办理中,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持续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系统、窗口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各级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行业管理和指导,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市和区之间、不同区之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持续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清理各类具有审批性质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备案清单,建立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的行政备案制度。按照国家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优化备案模式和工作流程,提高备案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率,加强事后指导和备案后管理。推进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动态调整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及办事指南,加大对各区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力度,推进更多优质公共服务事项上线。
二、深化惠企便民举措落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4.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按照“一业一证”目录(第二版),在夯实原有业态的基础上,推动“口腔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中医诊所”三个新业态的行业综合许可改革,编制试点业态综合许可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精简材料。指导各区积极再造业务流程,探索推动综合许可办理在新办基础上向变更、注销、补证延伸,再造业务流程,完成改革方案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改进“一业一证”网上申报功能,提高申请人填报便利度,提升全程网办能力。推动实现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的信息与相关单证许可证具有同等证明力,扩大行业综合许可证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场景中的应用,提升知晓度、认可度,逐步实现行业综合许可证“一证准营”。探索推进从经营主体视角制定合规经营指南,实现“一册告知”。
5.持续优化“一件事”。重点推进出生“一件事”的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工作任务,继续推动出生“一件事”向出生前延伸,落实为孕妇建卡提供网上智能引导、网上申请、预约和智能提醒等工作。扩大受益人群,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加强运营保障,完善效能预警机制,提高办事效能监管以及数据共享、办件对接的及时率和准确率。配合做好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养老服务“一件事”、公民身故“一件事”、公民婚育“一件事”等“一件事”工作。
6.精准提供服务 。夯实“两个免于提交”,对于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新归集电子证照,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业务系统,稳步提升调取电子证照的比例。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政务服务,新增优化“护士执业注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妇女两病筛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等高频事项“智慧好办”,提供智能技术审查、智能预填、智能申报等服务,实现“799”服务效能。持续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配合牵头单位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一个系统”服务功能迭代优化。研究制定本市健康医疗数据合规流通与利用的指引文件。深化推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提升服务功能。持续提升职业健康领域涉企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帮扶模式和帮扶机制,不断夯实帮扶效果,全面提升本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效能。持续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成果转化。积极配合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外商投资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开放试点工作。
三、推动“审管执信”联动,强化精准高效监管
7.持续完善新型监管模式。引导经营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配合牵头单位推行“合规一码通”。制定本行业合规指引,推广常态化“合规体检”“法治体检”模式,引导经营主体完善管理流程、加强自我监督。
8.加强智慧监管。依托本市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上海市智慧卫监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推动公共监管数据向社会公开服务,提升数据服务能力。
9.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医疗美容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医疗美容行业风险点,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及医疗美容经营活动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纳入综合监管范畴,完善证照衔接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强化线索信息互通。配合做好托育机构、殡葬服务、养老服务、自建房屋安全、乡村民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人防工程使用、零售药店、临港新片区房建等领域的跨部门综合监管。
10.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抽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出现问题较多或风险较高的监管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执法行动。
11.规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
四、强化“好差评”,以评促改
12.完善“好差评”工作机制。落实“好差评”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实现企业群众对办理事项分环节精准评价,提升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的精细化和精准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开设线上“办不成事”反映渠道。完善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将企业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问题,按照“好差评”整改处置机制,通过12345市民热线转办处理。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整改,持续跟踪典型性、集中性问题,以评促改实效,推动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
五、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改革提质增效
13.加强组织领导。本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切实推动改革创新有实效,改革举措落实处。要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巩固改革实施与法规调整、落实改革举措与强化监管、市和区的对接相融合。
14.加强对改革实效的监督评估。开展改革成效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调研和评估,找出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改革举措。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促进政策、案例、经验成效的总结提炼,及时固化改革成效,加强宣传推介。
15.加强法治保障。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法治宣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实现合规管理,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一图读懂!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