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浙江省纪委监委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部署要求,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强力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集中整治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把各方面力量统筹起来、作用发挥出来。浙江省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扛起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听取推进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现场督办重点问题。11个市、90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全部深入一线了解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市、县党委书记包案或督办重点案件制度,集中整治期间,市、县党委书记包案或督办重点信访件148件。
省纪委监委统筹抓总,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一贯到底召开省市县乡四级动员部署会。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抓直管,赴宁波、绍兴等地调研督导,领衔包案,现场交办问题。领导小组分领域、有侧重开展工作调度15次,印发工作提示14期,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召开16家省级职能部门参加的推进会,督促各负其责,沉下心来找问题特别是群众意见大的普遍性问题,聚焦26个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形成重点任务清单,制定84项针对性举措,形成了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整治格局。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职责所在、使命使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省纪委监委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梳理摸排2021年1月以来未办结和集中整治以来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性、可查性强的检举控告件和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滚动筛选交办督办。建立“两包一联”机制,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办重点案件、重点信访件、联系重点县乡。紧盯乡村振兴、民生、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领导直办、片区协办、提级查办等方式方法,下大气力惩治涉及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方面腐败问题,有力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蝇贪蚁腐”。针对仙居县某乡镇干部冒领国家公益林补贴问题线索,在主要领导包案推进、提级办理下,迅速查实了该乡镇干部虚报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冒领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等问题,并开展类案同查,发现问题15个,立案6人,冒领资金及时追回并返还给相关村集体和村民。
聚焦整治突出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确定了“三清一促”(村级债务清算、村级工程清查、村级合同清理、促进强村公司规范化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问题、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等3个省级整治项目重点攻坚,省市县贯通联动、一体推进。义乌市纪委监委推动村级合同清理工作,累计核查2016年起签订且仍在履行的合同2.38万份,整改问题780个,收缴资金573.34万元。
身边的问题能够整治好、烦心的事情能够解决好,群众往往最有获得感。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从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入手,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
金华市纪委监委推动解决127个村拆迁安置过程中临时用电难题,惠及居民8360户。在此基础上,省纪委监委监督推动电力等部门在全省全面解决临时用电问题,惠及居民3万余户。衢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公共停车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唤醒“沉睡”车位7885个,重要节假日向群众免费开放停车泊位1.35万个。
“我们注重总结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一地整治、全省推广’机制,推动相关省级职能部门向全省面上推广,真正实现整治一个、提升一域,不断把群众‘需求清单’转化成为‘满意清单’,让群众切实看到变化、感到成效。”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讯员 唐清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