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药监综妆〔2024〕67号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docx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3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