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要求,国家药监局经公开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及定义》等2项推荐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订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家药监局反馈。
公示时间:国家药监局发布该公示之日起7日
电子邮箱:mdct@nmpa.gov.cn
附件: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附件.docx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9月18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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