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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出租医疗科室、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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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8月22日讯(记者 赵晓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再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草案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草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加大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来源:中国网

原标题:中国发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出租医疗科室、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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