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会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生源不限。
  (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有志于从事学会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学术交流岗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详见《中国药学会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22日24:00。
  2.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中国药学会网站(http://www.cpa.org.cn/)下载《中国药学会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或3)及《中国药学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为方便联系,请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hr@cpa.org.cn。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中国药学会-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中国药学会-03-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通过学会官网(http://www.cpa.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以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简历筛选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三)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通过学会官网公告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电话或邮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英语听说等能力。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通知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学会人事部门协调劳务派遣单位、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编制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岗位核算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
  六、注意事项
  1. 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中国药学会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中国药学会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请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 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4. 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 为方便与报名人员保持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6.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谢绝来人来访。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7095136 张老师(周一到周五,8:00-16:30)
  投诉举报电话:010-67095466

中国药学会
2019年9月3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