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强调,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全民抗疫中,一些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成为基层防疫最主要的力量,他们的辛苦与付出值得我们的赞扬与尊重。但是,近日却有“过激防疫”的事件相继被报道,其中“湖北咸宁市一家三口在家里打麻将被防疫志愿者砸桌子连扇耳光”一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据网络消息,该事件中的疫情防控人员系社区志愿者,从网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出,疫情防控人员接到投诉后,径直闯入了当事人家中,后又与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并将麻将桌砸烂。据了解,打麻将系该家三口在疫情期间的居家娱乐方式,社区防疫志愿者的行为已然超出了合理的限度,类似情形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以及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无独有偶,湖北安陆市一家四口在家打牌却被训诫,甚至在警方镜头面前公开“认罪”;口罩进价六毛,商家卖一块被认定为哄抬物价罚款4万多;物业拦门不允许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回家;出门遛狗,宠物狗却被活活打死… …一系列“过度”防疫行为引起了公众的抵触和不满。即便是在疫情防控的紧张局面下,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财产权、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仍是神圣不可侵犯,以防疫之名突破法律、制度的底线,是万万不可取的。疫情防控,不止要控制生物病毒的侵袭,更要防止社会制度、民族文明的没落。

近日,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提到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妥善做好相关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事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越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行政人员来讲,要兼顾防控措施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

从合法性来看,应当严格遵循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合理性来看,亦应当遵循合法行政原则,即所做出的行政活动应当合乎理性。我国加强各种疫情防控举措,是为了控制疫情、早日打赢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而采取的手段,但仍应当以必要为限度。疫情防控手段的行使,应当以“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为原则,才能在疫情防控中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相关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对于基层防控人员来讲,一方面,不能不作为,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 对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另一方面,不能乱作为,要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案,恪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统一政策标准和处罚尺度,防止执法司法简单随意,相同案情不同处理甚至人为拔高或者降格处理等问题发生,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但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不管是社区志愿者还是行政执法人员,他们日日夜夜坚守岗位,其辛苦付出理应得到民众的支持和理解。而社会大众作为疫情防控的关键群体,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举措,团结一心共同抗疫,相信在全国人民的配合和努力下,定能早日赢来战“疫”成功的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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