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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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医院回应护士因哮喘离世#引起热议,上海市东方医院发布“情况说明”,周盛妮为我院护士,一直在院内从事科室相关工作。3月23日在家中哮喘发作,用药后无法缓解。19时许,家属驾车送其就诊。我院南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需要,正暂时关闭,进行环境采样和消毒,家属遂将病人送到仁济医院东院救治。23时许,周盛妮同志因抢救无效去世。(来源:上海市东方医院官网)

3月25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表示,一定要关心关爱好一线防疫人员,加大各方面支持保障力度。对东方医院一名护士因病不幸去世表示深切哀悼,对家属表示慰问。

经查询,上海市东方医院于3月21日发布了公告,暂停本部门诊、急诊医疗服务,南院门诊、急诊及发热门诊医疗服务。

据了解,支气管哮喘是由一种气道慢性炎症疾病,常见症状是发作性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支气管哮喘如诊治不及时,随病程的延长可产生气道不可逆性缩窄和气道重塑,猝死是支气管哮喘最严重的并发症。

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创始人张勇律师认为,本次“上海护士哮喘死亡”事件与之前发生的“哈尔滨危重患者等核酸结果时去世”“西安孕妇流产”等事件的曝光,折射出某些部门和单位应对疫情方面的不足,引发了负面的影响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针对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17日召开会议,在本次会议中习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会议部署要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做好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

3月1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不仅介绍了从严从实、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同时也提出要保障疫情发生地区的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的看病就医需求,打通就医看病的“最后一米”,要求各有关医院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立缓冲区域,在核酸检测结果不明的情况下来收治患者,强调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不得以有没有核酸检测的结果作为推诿拒绝、延误治疗的理由。有看病需求的人,能出得了小区的门,进得了医院的门。

为保障患者在疫情期间能够得到及时就医,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早在2020年7月就发布了《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绿色通道,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置缓冲区,用于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下,急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同时严格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做好人员防护。张勇律师说。

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是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护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相关部门不仅要维护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落实待遇,更应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精准防控水平,优化疫情防控举措,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杜绝类似悲剧的重演。

延伸: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要求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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