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2〕3

现发布《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4—2022 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代替GBZ 4—2002)

  GBZ 68—202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代替GBZ 68—2013)

  GBZT 325—2022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GBZT 326—2022 尿中二氯甲烷测定标准 气相色谱法

上述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GBZ 4—2002、GBZ 68—2013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3月16日

《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解读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 4—2002)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慢性二硫化碳中毒的诊断及治疗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权益。近年来,随着我国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人数上升,该标准在临床应用过程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如: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分级不够细化,给该职业病诊断和处理带来不便。因此,在分析现有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病例的文献资料和总结该职业病诊断临床实践的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包括:

(一)增加了急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相关内容。由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在发病机制、临床表现等方面不尽相同,且临床上急性中毒案例时有发生,增加急性中毒诊断内容有利于规范急性中毒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完善了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内容。将慢性中毒诊断分级由轻度、重度调整为轻度、中度、重度。修改了神经-肌电图提示周围神经损害的程度,并按《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GBZ/T 247)调整为轻度、明显、严重。增加了肌力改变的内容。

(三)调整了处理原则的内容。主要增加了急性中毒处理的内容,删除了观察对象处理的内容。

(四)修改了附录A的内容,主要增加了急性中毒性心脏病和急性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有关内容。根据标准正文部分修改内容,结合疾病临床诊断最新理论和方法,修改了中毒性急、慢性周围神经病和急、慢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临床诊断和分级的内容以及鉴别诊断的有关内容。

修订后名称由《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改为《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解读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GBZ 68—2013)自2013年颁布实施以来,规范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与处理,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了职业性苯中毒预防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对GBZ 68—2013的实施情况及追踪评价发现,标准中部分内部需要修订,以便与近年发布的一些标准保持协调一致。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包括:

(一)修改了血细胞计数的界限值

依据WS/T 405“中国成年人群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在查阅国内外文献,开展苯作业人群和慢性苯中毒患者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标准修改了慢性苯中毒诊断分级标准中外周血细胞的界限值,且在分级诊断中注重保持与原标准的延续性。

(二)删除了白血病

由于发病机制不同,为区分职业性肿瘤与职业性中毒,更好地使用相对应的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诊断分级标准中删除了白血病。苯所致白血病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列为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执行GBZ 94《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三)量化接触苯的职业史时间

根据慢性中毒起病时间的定义,结合国内外文献和项目组的研究数据,本次修订的标准量化了慢性苯中毒的苯接触时间,将诊断慢性苯中毒的苯职业史时间修订为“3个月及以上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增强了临床可操作性,避免了对诊断标准理解的歧义。

(四)增加了附录A.4分级标准中血细胞计数参考范围

慢性苯中毒诊断分级标准中血细胞界限值的修订,依据WS/T 405“中国成年人群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在附录A.4中对诊断分级中血细胞计数参考范围进行了说明。

(来源: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