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法汇】欢迎您!

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

医疗纠纷专家辅助人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支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广大用户出行,即日起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来源:工信部

上一篇:关于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附解读)

下一篇:关于公布市场监管部门“层层加码”随意关闭保障正常生产生活场所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