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为迎接2024年全国两会,集中展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进展、新成效,并展望检察机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新愿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联合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史专委,欢迎您的到来!

 

[史卫忠]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成效如何?

 

[史卫忠] 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问题整治,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巩固拓展了反腐败斗争成果。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万人,已起诉1.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9.6%和9.7%,其中对24名原中管干部提起公诉

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检察机关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履职。

一是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惩治行贿犯罪。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行贿犯罪2306人,同比上升18.1%。为提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综合治理效能,继2022年联合发布第一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后,2023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第二批5个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同时我们还协同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力度,斩断行贿利益驱动。

二是对标中央反腐败工作重点部署,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治理。强化办案指导,依法精准惩治相关犯罪。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医疗系统相关职务犯罪近500人,起诉金融领域相关职务犯罪300余人,起诉粮食领域350余人;指导湖北检察机关对李铁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足球领域系列腐败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三是惩治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推动全链条遏制腐败犯罪。2023年8月,国家监委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罪“一案双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犯罪。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洗钱罪590件600余人,同比分别上升31.1%、31.5%。

四是积极参与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彰显党中央有逃必追、有腐必反的坚定决心。指导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依法办理外逃20年被遣返回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案;指导广州市检察院首次适用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名依法追究奚正兵、周仲贺刑事责任;依法核准追诉党的二十大后首名归案的“红通人员”屈健玲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加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指导,依法办理冯卫华等重大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五是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办案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制度机制、监管教育漏洞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制发职务犯罪相关检察建议1900余份,回复率、采纳率均超过96%,职检部门持续跟进后续落实,推动从办理到办复转变。

 

[主持人]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2023年12月,最高检发布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请您介绍一下,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如何依法惩治粮仓“硕鼠”的?在预防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如何依法能动履职的?

 

[史卫忠]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粮食购销作为重点监督领域,持续深化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5月,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案件办理。在专项整治中选配精干力量办理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配合与制约,对审查发现的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抓好案件审查把关,确保办案质效。2023年12月,最高检发布了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的周某某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犯罪手段较为隐蔽,案情复杂,检察机关一方面与监察机关加强沟通配合,共同研究完善证据体系,从主体身份、经营管理、“托市粮”收储资质等方面梳理审查证据;另一方面,注重监检协同配合,并加强检察一体化履职工作,配合监察机关制发监察建议的同时,注重对粮食流通领域可能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履行好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

二是协同追赃挽损。在办理粮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应注重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举,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被告人真诚悔罪、主动退赃,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惩治震慑贪腐人员,彰显司法权威。

如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的傅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检察机关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在提前介入时即全面了解退赃追赃情况,在监察机关已追回赃款829万余元的基础上,检察机关接续以政策解读与案例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向傅某某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全额退赃对从宽处理的影响,并主动与辩护人沟通,动态跟进家属退赃进度,合力促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赃1646万余元。

三是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涉案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最高检就加强和改进粮食购销管理、监督等方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导山西、河北、甘肃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联动提出有针对性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经营监管机制,抓实廉政建设。

四是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办理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最高检会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开展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山西、内蒙古、重庆等地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湖北、四川、贵州等地还组织粮食主管部门以及区县粮食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旁听涉粮人员案件庭审,促进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主持人]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您分析介绍一下当前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形势,以及检察机关惩治金融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成效。

 

[史卫忠]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整治金融领域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当前,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特征和形势,一是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复杂严峻,治理力度应持续加大。在近年来提起公诉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金融领域人数较多,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况仍普遍存在,犯罪手段日趋专业和隐蔽,运用金融工具和交易规则实施的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数量日益增多。

二是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互相交织,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金融领域特有的行政权力和巨额资金配置权,金融工作人员在腐败犯罪的同时经常伴随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等失职渎职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国有资产安全。

三是管理岗位廉政风险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有的金融机构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有效风险防控机制,内部不正之风和“潜规则”流毒蔓延,在领导干部中形成“破冰效应”,由风及腐、风腐一体,最终形成破坏金融生态环境的顽瘴痼疾。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一体落实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一是积极参与金融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依法办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案,中国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案,中国人民银行原党组成员、副行长范一飞案、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案,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案和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案等一批金融领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二是加强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研究,注重与监察、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及时针对“预期收益”“投资机会与贪贿犯罪区分”等疑难复杂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强化审查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制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指导性案例。适应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强等特点,最高检于2023年7月以惩治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为主题发布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总结提出办案规则,为各地精准惩治金融领域相关职务犯罪提供指导。

 

[主持人] 大检察官研讨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请问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方面,最高检2023年有哪些新举措。

 

[史卫忠] 经过近年来监察、检察机关的不断探索和共同努力,监检衔接制度已经建立,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制度规范不断细化完善,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并不断强化。去年以来,我们坚持将高质效办案与落实、优化监检衔接制度统筹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全面规范提前介入工作。2023年7月,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制定有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工作程序性规定,对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程序、审查重点、意见反馈、补查证据等作出全面规范。2018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数和占比呈稳步上升态势,其中2023年提前介入案件1.2万余件,同比进一步增加,占监委移送案件数达到60%。实践证明,提前介入制度执行得越好,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越有保证。

二是加强检察环节办案规范化建设。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建设,提升职务犯罪检察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推动监检衔接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如着力推动重大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统一法律文书样本;加强对涉科研骨干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导把关,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研究制定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指引,健全检察办案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体系。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到部分地区联合开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调研评查活动,深入了解监检衔接机制意见落实情况,促进抓好现有制度的落实。最高检两次组织召开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了解办案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结合指导办案赴山东、河北、福建等地开展针对性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

 

[主持人] 高质效办理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离不开一支专业的办案队伍。据了解,2023年最高检确定了两批56个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请您介绍一下办案基地设立的初衷是什么,取得了什么样的办案效果。在办案队伍专业化方面,下一步最高检还将出台哪些举措。

 

[史卫忠] 设立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的初衷是为了适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职务犯罪检察队伍特点,进一步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培养办案骨干人才,示范带动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2022年下半年,第三检察厅对全国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发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深入推进,全国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但与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不适应。

一方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格局发生较大变化,整体上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数量减少,但包括中管干部案件在内的大案要案持续增多且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增加,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办案压力加大,另一方面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地区对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出庭公诉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等。

对此,第三检察厅在加强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统筹、组织培训交流的同时,积极推动职务犯罪大要案办案团队建设,经推荐、审核并报最高检领导同意,于2023年1月和11月分两批确定了56个市级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

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建立以来,有效发挥了承办案件、孵化人才、探索经验、示范带动、指导引领、提升形象等作用,承担了大量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培养了一批职务犯罪检察办案骨干和办案团队,有效带动和提升了专业化水准和整体办案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现代化,把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重点进一步抓紧抓实。一是继续抓好办案团队(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办案基地之间的交流,举办专题培训班,切实发挥好办案团队(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品牌。指导市县无专门职务犯罪检察机构的地方落实专门负责工作要求,明确相对固定的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职务犯罪案件办理。

二是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举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系列视频培训讲座,开展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和优秀庭审评比活动,有针对性解决有的公诉人出庭历练不足、出庭规范不够、应变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法院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同堂业务培训,加强交流学习,促进形成执法司法共识;针对办案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理解适用,举办职务犯罪检察专题研修班,开展网络视频培训。

四是加强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联合最高检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举办第二届全国职务犯罪检察论坛,进一步促进理论和实践的互动融合。

 

[主持人] 不久前闭幕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对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请问今年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在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方面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史卫忠] 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聚焦以检察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准确把握坚持政治统领、法治思维、配合制约、政策指导、诉源治理的工作原则,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规范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将重点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把高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首要任务抓实抓好。始终以办案为中心,用实际行动践行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严格依法办好监察机关调查移送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犯罪案件,与侦查部门共同抓好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办理工作,确保办案质效。

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监检、法法衔接制度机制。针对部分地方“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等问题以及办案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推动完善衔接制度,健全联合督导、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编发指导性和典型案例,制定司法解释、常见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促进完善配合制约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是依托办案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更好地领会和落实中央有关重点部署和要求,以能动履职助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继续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力度,协同落实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积极参与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规范做好涉职务犯罪案件企业合规工作,围绕源头防范腐败问题,高质量制发和跟进落实检察建议。

四是切实强化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分片区对口指导机制作用,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办案疑难问题。加强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指引和制度规范,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定期分析通报,有重点编发部分典型案例。做实数字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探索建设职务犯罪检察案例库。召开新时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会议,系统总结过去五年的实践经验,对加快推进职务犯罪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进行研究部署。

五是抓实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同时,按照前述部署要求,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队伍专业化水平,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打牢基础。

 

[主持人] 好的,今天我们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史专委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各位网友关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