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为迎接2024年全国两会,集中展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进展、新成效,并展望检察机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新愿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联合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张厅长,欢迎您的到来!

 

[张晓津]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过去一年,电信网络诈骗引起社会广泛热议,大批从事电诈的犯罪分子被抓获。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相关情况。此类案件有哪些特点,常用的诈骗手段有哪些?打击电诈犯罪,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晓津] 随着打击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检察机关办理电诈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上升。2023年1-11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4.2万余人,同比上升63.5%;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2.9万余人,同比上升13.2%。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集团化、产业化、链条化、跨境化态势,境外出现以“工业园”“科技园”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从单独实施诈骗犯罪到衍生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帮助的境内外相关黑产链条更为完整,人员、信息、技术、资金等黑产模块更为稳定,技术门槛进一步降低,资金渠道交织隐蔽,社会危害性极大。

 

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刷单返利、投资理财、虚假购物、冒充客服、虚假征信等是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段,其中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占到一半以上。犯罪分子将不同诈骗模式相互融合,还衍生出“杀猪盘+虚假投资”“赌诈结合”等新型复合手段,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对此,检察机关一是依法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全力打团伙、摧网络、斩链条,对相关犯罪人员该捕即捕、当诉则诉,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挂牌督办5起特大跨境电诈案件,先后向28个省份交办督办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人员达4.5万名,聚焦人员、资金、信息黑产加大打击力度,持续释放依法从严强烈信号。二是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将追赃挽损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用足用好法律和刑事政策,诉讼全流程督促引导退赃退赔,积极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三是协同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结合司法办案,聚焦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漏洞和短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诉源治理。四是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力促国际社会凝聚打击合力。五是强化法治宣传,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联合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反诈专题系列宣传片,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

 

[主持人]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专门提到了治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检察机关紧随其后制定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这是出于怎样的考量?落实意见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还将采取哪些工作举措?

 

[张晓津] 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蛀虫”侵蚀企业财产,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日益增多。一些民营企业陷入困境,并非外生环境所致,反而是“后院起火”。同时,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立案难、查办难、预防难等问题突出,成为许多企业家反映的焦点,也是当前检察工作中需要着力破解的重点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2023年7月底,最高检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制定12条检察措施。该《意见》从依法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立案监督、准确把握审查逮捕标准和起诉标准、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完善立法及司法解释、引导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创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等12个方面,明确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履行职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好地帮助企业去疴除弊、完善内部治理。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利益输送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二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立案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三是以高质效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助推民营企业以合规建设为主的内控监督机制建设四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及时调整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促进统一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关键人员犯罪司法标准五是加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治教育,促进提高企业家和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今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最高检将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这项工作由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牵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相关业务条线配合,深化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预防和惩治民企关键岗位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等“一揽子”检察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持人] 过去一年,最高检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惩治金融犯罪过程中,都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哪些成效?接下来有哪些部署?

 

[张晓津] 金融犯罪严重侵蚀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23年1-11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涉及罪名相对集中在非法集资犯罪、骗取贷款犯罪等罪名。

 

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金融犯罪办案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惩治力度,2023年1-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严肃惩治涉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领域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起诉证券犯罪319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罪2301人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积极参与重要金融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工作,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参与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资产追缴有关国际标准修订。制定修改洗钱、骗取贷款、内幕交易犯罪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三是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优化金融生态。持续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加强诉源治理,部分省级检察院就防范金融犯罪风险等主题向地方党委作专题报告,向涉案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更好发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驻”的优势,20个省、市检察机关与当地证监部门签署合作意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推动金融领域行刑衔接。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以金融犯罪为主题编发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联合最高法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围绕打击“地下钱庄”,会同国家外汇局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风险提示,不断增强全民识别防范金融诈骗风险能力。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等非法金融活动,制定金融检察办案工作指引,编发典型案例,为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主持人] 食药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普遍关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办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时,遇到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又是如何应对的?

 

[张晓津] 过去一年,食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仍时有发生,特别是伴随着直播带货、微商销售等网络新业态的发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链条中,从原料采购、包装印刷、生产加工到终端销售都可以借助网络沟通联系并完成实施,网络化趋势更加明显,销售渠道更加分散,犯罪隐蔽性更强。各种伪劣食药产品借助多种渠道流入市场,其中食品中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较为突出,药品中制售不合格医美产品、非法制售抗癌药、中药添加西药成分等情况多见,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巨大风险,假冒伪劣农资犯罪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持续保持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国家食药监管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13618人,其中涉药品犯罪案件4398人,同比上升134.43%;涉食品犯罪案件9220人,同比略有上升;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423件

 

最高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一是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控促”专项行动。最高检与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农药兽药残留严重超标、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禁限用物质犯罪,持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两高”联合发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二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工作。2023年春耕时节,最高检与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春耕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保驾护航。最高检发布5件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能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

 

三是合力整治医美行业乱象。与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疗美容行业制假售假、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问题,起诉刑事犯罪381人,联合曝光4批案例,发布1批典型案例,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震慑犯罪。

 

四是注重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制发《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着力提升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

 

下一步,最高检将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着力依法惩治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的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深挖原料源头和生产销售链条,全力保障食药安全

 

[主持人] 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中央始终强调“零容忍”态度。请问您是如何理解“零容忍”?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办理了獐子岛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秉持“零容忍”态度,打击此类犯罪的?

 

[张晓津] 证券期货犯罪严重破坏资本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害经济金融安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持,是检察履职的明确方向。要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高质效办案,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秩序,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从严从快、全链条追诉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证券犯罪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严密惩治证券违法犯罪法网;重点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关键责任、中介组织和金融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部署,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追诉犯罪,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一是依法从严追诉证券期货犯罪,提高检察办案质效。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117件319人,同比上升42.7%、12.7%。最高检挂牌督办8起涉私募基金重大犯罪案件,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12起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形成高效打击合力。办理了獐子岛、康得新、龙力生物、回天新材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其中,獐子岛财务造假案,原董事长吴厚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下大力气追赃挽损,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始终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协作,做好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依法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是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础。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最高法发布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修订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编发证券犯罪指导性案例,为“零容忍”追责夯实法治基础。

 

[主持人] 2023年12月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在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方面,检察机关将有哪些重点举措?

 

[张晓津] 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紧跟党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法治之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加大对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追诉力度,关注利用虚拟货币对敲向境外转移资产相关犯罪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全链条追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加大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岗位人员追责力度,从严惩处中介机构涉虚假证明文件类犯罪。

 

二是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追赃挽损质效。坚持“应追尽追”,下大力气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大涉案财产甄别和处置力度。做好涉案财物的侦查和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公诉职责,重视对涉案财物的事实证据审查,注重提出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量刑建议,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检察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完善金融犯罪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推动金融领域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在涉众型犯罪中探索繁简分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注重分层处理、区别对待。进一步发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体制机制优势,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持续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加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金融案件风险处置化解的行刑协同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完善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加强内幕交易犯罪等实务重点问题研究,推动司法解释修订。通过同堂培训、业务交流、检学共建等不断提升金融检察专业队伍能力。

 

五是引领树立金融法治风尚。加强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通过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案例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加大风险提示。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推动完善金融行业自律管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不断优化完善。

 

[主持人] 好的,今天我们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张厅长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各位网友关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