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宣传函〔2025〕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工会、科协,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司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属(管)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加大优质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现决定于2025年5月-12月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5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
(二)承办单位:健康报社。
(三)媒体支持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健康中国”“中国中医”“国家疾控局”“职工之家APP”“科普中国”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合作媒体平台。
本次征集活动设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相关代表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设评委会,由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国家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负责作品终审。
二、作品主题
主要包括:必选主题、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重点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防治相关主题。每个作品限报一类主题,各主题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作品类别
作品从形式上分为“视频类”“图文类”。为鼓励各地针对健康谣言或公众常见认知误区进行辟谣和澄清,从内容上专设“辟谣类”。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时间进度
(一)报名和作品上传(2025年5月—6月)。本次征集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页面报名,每省份报名数量不限。5月15日前各省级卫生健康委统筹报送本省份审核联络人信息。报名及作品上传时间截至6月30日。具体要求见附件3、4。
(二)省级征集和推荐(2025年7月—9月)。充分发挥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作用,对本省份上传的作品组织集中审核并按程序公布优秀作品名单。委属(管)医院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各省份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国家级推荐作品,相关作品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时间截至9月15日。每省份推荐作品总量不超过30件,其中,必选主题作品数量不少于推荐总量的50%,且辟谣类作品数量不少于推荐总量的30%。鼓励各省份围绕重点主题主动策划、打造精品。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终审和公布结果(2025年10月—12月)。11月15日前完成终审。12月31日前发布优秀及入围作品名单。根据推荐作品情况及终审结果,对组织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四)作品应用推广。优秀作品通过本次活动媒体支持单位平台进行传播推广。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所有报名作品须为原创,创作时间应为2024年5月-2025年5月之间。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三)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作品的报送、制作单位及作者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
健康报社联系人:胡彬、李晓雅、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64622675、84551303、64622282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联系人:张益闻
联系电话:010-68792325
附件:1.健康科普作品主题
2.健康科普作品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5年4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国家卫健委)